第(1/3)页 赵英男听莫兰说得严重,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冷汗沁出,心乱如麻。 她的脸色煞白,心也狠狠的沉了下去,她和莫兰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虽然彼此摩擦不断,甚至还打过架。 但是赵英男心里也清楚莫兰的本事和跟脚,莫兰遇事一向淡定从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心里素质绝对超凡脱俗,而且赵英男在南部丛林跟着莫兰逃亡的时候,也见识过莫兰开枪杀人的果断狠戾。 相处大半年,赵英男从来都没见她如此凝重且无奈。 过了好一会,赵英男攥着拳头站了起来:“莫兰,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莫兰眼神闪烁,咬了咬牙,只憋出一个字: “等!” 莫兰这个字的分量很重,赵英男重新坐回沙发,失魂落魄,一直都躲在厨房里偷听的庞小青,嘴唇都已经咬出血了。 同一时间,上环,大雨滂沱的街上,行人寥寥。 一辆毫不起眼的灰色半旧尼桑轿车,慢慢的停靠在马路边上,熄了了引擎。 驾驶室里,雷娜伸手擦了擦挡风玻璃上面的雾气,扫了一眼远处的朦朦胧胧的别墅,低声抱怨道: “该死,我最讨厌下雨天了,又湿又冷。” 杜蔚国挑了挑眉头,语气揶揄的调侃道: “雷娜小姐,您可是从伦敦来的,您的家乡不是号称雾都吗?一年365天,300天都是阴雨天。” 雷娜撇了撇嘴: “拜托,本小姐可是在爱丁堡出生的,严格意义上算是苏格兰人。” 一提起苏格兰,杜蔚国马上联想起穿着格子裙的红毛昂藏大汉,笑着打趣道: “雷娜,你的家乡,男人现在还穿花裙子吗?” 雷娜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实在不愿意回答这个白痴一样的问题,直接岔开了话题: “卫斯理,这么大的雨,那个白渐应该是不会来的,咱们还是去吃早茶吧!” 杜蔚国笑着瞥了她一眼,自然知道雷娜心中的盘算,她就是不想和自己一起露相。 一旦被人看见了,她可就是黄泥烂裤裆,不是屎也是屎,根本解释不清。 杜蔚国把车窗摇下一条缝隙,窗外的雨水顿时就溅射进来,打湿了他的衣袖。 雷娜回手拍了他一下:“卫斯理,你倒是说句话啊?” 杜蔚国没有着急理会她,而是掏出烟盒,慢条斯理点了一根香烟,吐出烟气,语气淡然: “雷娜,我们华夏的下九门有句老话,叫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很有道理。 雨天,可以有效的掩盖痕迹,湮灭证据,一直都是阴沟老鼠最中意的天气条件。” 雷娜咂摸一下嘴巴,娇嗔道: “可是我还没吃早饭,昨天晚上折腾累了,现在很饿,再说了,我们现在距离目标足有300多米。 手里也没有任何专业的监视设备,今天这个能见度,根本就啥也都看不见嘛!” 此时,由于杜蔚国把车窗摇下来了一些,内外空气流通,车窗上的雾气已经逐渐散去了。 杜蔚国吐了一口烟气,把烟头顺着车窗的缝隙弹飞出去,重新摇起车窗,没有说话。 雷娜扭头看了他一眼,依旧不死心,又说: “要不你在车里等着,我出去买早饭回来一起吃,顺便再搞个望远镜什么的。” “呵呵,雷娜,你就这么害怕和我一起出现啊?” 杜蔚国笑了,饶有兴趣的看了雷娜一眼,雷娜虽然盘算被看破透,不过却没有丝毫羞赧之色,理直气壮的吆喝: “怎么了?本来就是嘛,我可是军情6处的负责人,让别人看见和你在一起,我就完蛋了。” 雷娜一边说,一边还用手在脖子上做了一个咔嚓的手势,吐了一下舌头,莫名有点可爱。 杜蔚国略微沉吟,透过车窗前后打量了一下: “雷娜,后边那个路口,有一家咖啡店,我们去哪里喝杯咖啡,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东西。” 雷娜白了他一眼,嘟起嘴巴,没好气的说道: “卫斯理,你是不是信不过我,怕我跑?” 杜蔚国毫不避讳的点了点头,语气非常坦白: “是的,就是怕你跑。” 雷娜顿时气结刚想反唇相讥,就在此时,杜蔚国突然神色一凛,眼睛轻轻眯起,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 前方那栋别墅,横向距离大概能有100米左右,空无一人的街道,有一个步履蹒跚的身影,从街道拐角慢慢的走了出来。 这个人看样子应该是个拾荒的,身后拖着一个装了轮子的破筐。 他的一条腿有残疾,走路一瘸一拐,身上披着一件破旧的大雨衣,遮住了头脸,看不清面容。 杜蔚国一眨不眨的盯着这个人,神色愈发凝重。 突然,那拾荒者停下了脚步,慢慢的抬起了头,隔着雨幕,一双如同鹰隼一样的眼睛,冷冷的注视着杜蔚国。 “下车!” 杜蔚国暴喝一声,随即打开车门,猛地撞了出去,几乎与此同时。 “塔塔塔!” 枪声暴起,这个拾荒人猛地撩开雨衣,从里边掏出一把苏制ak,朝着轿车扫射过来。 子弹如同长了眼睛一样,无比精准的打在了副驾驶座椅上,也就是杜蔚国刚才坐得位置。 反应晚了哪怕半秒,杜蔚国的脑袋就得当场开花! 雷娜的反应丝毫不慢,也是动作敏捷的第一时间就跳下了车,动作行云流水。 不过对方这个神枪手显然对她毫无兴趣,火力瞬间横拉,追着杜蔚国扫射过来。 杜蔚国撞出车门之后,动作毫不停留,瞬间一个鱼跃连接就地翻滚,已经移动到了汽车的后尾。 一套动作丝滑无比,间不容发的躲过了子弹的追击,躲在两组轮胎交叠的地方。 这个位置,即便是ak的子弹,也无法穿透两组车胎和轮毂,是汽车真实有效的防弹位置。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