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文学网 - 网游小说 - 1924:我在浣熊市当大佬在线阅读 - 第七十四章 年轻人,你渴望帕瓦嘛?

第七十四章 年轻人,你渴望帕瓦嘛?

        奥斯维尔e斯宾塞出生于1923年,是英国传统贵族斯宾塞家族的后裔。

        由于出生于名门贵族,所以斯宾赛从小就受到了全欧最好的教育,童年时还通过家族联谊,认识了亚西福特家族的爱德华,并与他成为了挚友。

        由于展现出了出色的生物学天赋,斯宾塞在10岁左右就进入了瑞士大学进修,并认识了跟他志同道合的第二个好友,比他大5岁的同学詹姆斯马克思。

        到了1939年,16岁的斯宾塞就取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而他的挚友马克思博士学位毕业后选择了留校担任导师,又是在马克思任职期间,斯宾赛给他介绍了同为博士的贵族爱德华.亚西福特三人至此成为了铁三角,形影不离。

        在其后的几年中三人经常去斯宾塞家族位于海边的古堡中避暑,并且大谈理想。

        也是在这几年斯宾塞渐渐迷上了优生学理论,认为现代的人各方面都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进化,成为超人,才能让这个世界快速发展。

        1945年左右斯宾塞带着马克思和他的得意门生布兰登来到了欧洲,在一处山区中探险,却因人生地不熟,几人在茫茫大山中迷了路。

        三人走投无路时,被徒步旅行中的米兰达所救,并将他们邀请到了她控制的村庄内,当斯宾赛了解到米兰达通过一种霉菌控制了整个村庄后,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萌生了留下来取经的念头。

        他没有跟马克思的二人一起回国,而是尊米兰达为老师留在其身边打下手,米兰达也因惊叹于世乒赛的年少有为,将他雇佣为研究助理,带他研究起了这种霉菌。

        斯宾塞赛在村庄住了好几年,虽然他深受米兰达研究的启发,不过让他失望的是,他发现米兰达只想让她去世的女儿复活,而斯宾赛就想要通过霉菌实现让人类进一步进化的的梦想。

        由于他们的意识形态有冲突,斯宾塞最终告别了米兰达回到了英国老家,打算自己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

        尽管如此,斯宾塞依旧很尊重米兰达,一直与其保持着联系,将其视为自己的朋友与导师。

        而此时的斯宾塞还是一个妄想着能投身于研究的青年。尽管已经拿到了博士学位,他还是对堪称无尽的生物学知识渴求着。

        正在这个小伙子认真翻看着一些科学前沿的研究时,在他的身后几个穿着黑衣的军情处特工正在不断注视着他。

        少年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沉浸在,面前来自美国的生物期刊上。

        “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也太美妙了。一种居然能够让如此庞大的生物保持一定的活性,还能进行寄生的细菌,这是整个生物史上的大发现!”

        斯宾塞兴奋地说,他面前的研究报告正是安德鲁院士在纽约大学上所做的演讲。

        这个少年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自己的发现分享给两个好友,只见他急匆匆的跑出了图书馆,顺便带上了自己的研究笔记。

        在背后监视的,探员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后默默离开。

        他们不知道孟西斯为什么要让他们来监视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孩,不过身为情报工作人员,服从性是他们必须要遵守的,也是最重要的品质。

        目标的动向要马上向孟席斯汇报。

        下午,收到军情处文件后的亨特看向了窗外。

        果然,剧情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他这只蝴蝶刮起来的风没有改变整个生化危机的主旋律。

        斯宾塞果然还是像原剧情那样开始对生物进化痴迷了。这个天才一般的人物在未来创造了保护伞公司,开启了整个世界的灾难之源。

        亨特现在在想:如果把斯宾塞他们三个人收集为自己工作,是不是可能以后就没有保护伞公司了?

        这个想法很不错,亨特嘴角勾起一个微笑。

        他准备试试去拐骗一下斯宾塞这个单纯的少年。

        正在和爱德华一起培养细胞做实验的斯宾塞打了个喷嚏,这个有这一头卷发的小伙子揉了揉鼻子。继续专心观察着面前的烧杯。

        晚上,和自己的好朋友以及知己爱德华告别后,斯宾塞回到了家里的别墅中。

        在实验室忙活一天的他觉得自己双腿酸痛,只想好好睡一觉。

        过了一会,仆人的呼唤却让他清醒了过来。

        “少爷,老爷请你去客厅一趟,说是想让你见一位客人。”

        斯宾塞埋在枕头里的声音显得沉闷:“知道了,阿尔弗雷德。我一会就过去。”

        以往言听计从的仆人这时候却显得不依不饶起来。

        “恐怕不行,您需要立刻去会客厅,老爷说这不是一般的客人。”

        斯宾塞深吸一口气,他真的烦透了家族里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和无数规矩。

        不过作为斯宾塞家的孩子,他必须遵守所谓的“贵族礼仪”。

        之间这个年轻人不情不愿的穿好衣服,用仆人递过来的清水洗了一下脸。对着镜子整理好自己的着装。

        斯宾塞好奇的问仆人是什么样的客人能让自己这个古板而且老掉牙的父亲这么隆重的接待,难道是皇室来人了?

        只见会客厅里一个明显带着亚洲血统,但是穿着干练合身,留着短发,看起来就气质不凡的年轻人正在和老斯宾塞愉快的交谈着。

        看着慢慢从阴影处走出来的斯宾赛,老斯宾赛热情的对对面的年轻人介绍着:

        “这位就是我的儿子了,也是整个斯宾塞家族这一代最杰出的年轻人之一。”

        斯宾塞没有谦虚,而是应承下了老斯宾塞的这一句称赞。当然作为一个16岁就已经取得了博士学位的人来说,他称得上一句天才。

        不过斯宾塞却很好奇,那个人对自己的眼神,仿佛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自己的好友爱德华在宴会上看到那些贵妇人时,也露出过这样的眼神。

        正当斯宾塞胡思乱想的时候,老斯宾赛仿佛没有看到他怪异的神色,热情的给自己的儿子介绍着对方的身份。

        斯宾塞越听越震惊,最后整个人差点都傻掉了。

        男人用仅仅10年的时间从无到有,白手起家创造了一个能够横跨整个大洋的国际贸易公司,而他本人更是米国总统聘请的特殊顾问。

        而同样的,不仅在商业上有所成就,亨特先生在米国政界依旧有着很高的地位,年纪轻轻就曾经做过一个部门的一把手。

        如果这还不值得让人震惊的话,这位年轻人可是被现任军情处的负责人亲自牵线搭桥,领到斯宾赛家的。

        作为一个传统政治家族的成员,斯宾塞当然知道军情处是什么地方。

        在战争开始之后,很多老牌的贵族以及官员都被这个部门拉去问过话,其中有些人以勾结外国势力的罪名被当场枪毙,据说甚至连皇室的求情都被挡了回去。

        只见亨特饶有兴趣的开口,说出了他和斯宾塞见面之后的第一句话:

        “年轻人,你渴望力量吗?”